按照《潮州市颐陶轩潮州窑博物馆藏品征集管理办法》中规定的潮州市颐陶轩潮州窑博物馆性质和任务,藏品征集的主要范围,藏品征集程序等规定,制定本办法。
一、藏品入藏标准
藏品必须具有历史的或科学的或艺术的价值。在藏品征集过程中,具体到每一件东西,不一定同时具备以上三方面的价值,但至少具备其中之一。入藏藏品应是其所属年代的社会制度、社会生产、社会生活、文化艺术、科学技术成就等方面的见证物。在藏品征集过程中,要注意征集对象的完整性、代表性。对于能填补馆藏空白的,对其完整性可降低标准。
二、藏品征集主要范围
(一)潮州窑历代器物;
(二)潮州窑标本;
(三)潮州文化的历史佐证物;
(四)其它有必要征集的物品。
三、入藏程序
(一)藏品接收
藏品入馆后,经鉴定决定入藏的,由藏品组填写《潮州市颐陶轩潮州窑博物馆藏品入馆凭证》,记录藏品名称、时代、质地、数量、来源、完残程度、处理情况等信息。
      (二)建立文物档案
1、按顺序给藏品填写总登记号,将藏品信息录入藏品登记总账。
2、填写《潮州市颐陶轩潮州窑博物馆藏品卡》。
(三)文物正式入库
1、向藏品保管员移交藏品实物及藏品账薄。
2、藏品保管员按照要求对藏品进行分类放置。
潮州市颐陶轩潮州窑博物馆
2020年1月1日